發佈日期:2007/05/09 pm04:42:33
內容:
一、計畫全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96年度「視覺障礙者生活照顧輔佐計畫」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三、計畫目的: 輔佐視障者居家生活或外出求職、就學、休閒、購物等必要協助,促進視障者平等參與社會之機會,以提昇生活品質,並減輕家中照顧者的負擔。 四、服務內容: (一)協助居家生活自理:協助視障者獲得資訊、處理家中事務,錄音、報讀等。 (二)陪同外出:陪同視障者就醫、購物、福利申請、休閒活動及求職。 (三)職場協助:協助在職場工作之先天或中途視障者,因視力障礙而無法完成之工作事項,包括:報讀、電腦打字、電腦視窗操作、文件資料整理、上網搜尋資料、錄音、掃瞄轉存文字檔、其他與工作相關事項。 五、申請人資格: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 (二)18歲以上64歲以下 (三)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重度、極重度視障者 六、服務區域:高雄市及其鄰近鄉鎮市 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日 八、申請方式:由視障者本人或家屬來電本會提出申請,留下姓名、電話及住址,本會社工員將前往家訪並評估服務需求,而後即可派員服務。 電話:07-235-1198 分機14 傳真:07-236-0916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興華路17號3樓 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 AM至17:30 PM(例假日休息) 九、服務費用: 非低收入戶:可享每月15小時免費、15小時半價(每小時自費60元)的服務時數,惟30小時以上,需由申請者自付。 低收入戶:可享30小時免費服務時數,30小時以上由申請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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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電話:07-235-1198 分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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