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1/07/11 pm01:50:15
撰文:社工
內容:
大家好! 七月一日起實施社會救助新制,放寬中低收入戶的資格,有部分會員因視力退化,經濟收入較不穩定,將可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補助,包含25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的學雜費補助、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賑、健保保費補助。
以台中市政府公告10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最低生活費為每人每月10,303元,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一定金額【動產限額每人每年7萬5千元、不動產限額每戶300萬元】;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一定金額【動產限額每人每年11萬2,500元、不動產限額每戶450萬元】。
若是對於社會救助新制的細節有任何不了解的地方,大家可以打電話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或者撥打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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