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3/03/04 pm06:03:27
內容:
社會保險保費補助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等社會保險,得有自付部分保險費補助。 ◆ 實施內容: (1)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 (2) 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 (3) 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一。 ◆ 如對其權益有不良影響時,得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由政府直接補助。 如何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 (1) 向設籍所在地區的公所或政府申請。 (2) 申請的資料:(一)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二)不列入媒體交換或放棄補助申請書(可至各所在地區公所索取或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網站下載) (三)私章 (四)戶口名簿影本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依據所得稅法「身心殘障者保護法」,為照顧身心障礙族群,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身心障礙族群可依特別扣除額,享有減稅優惠,以減輕殘障者家庭的負擔。 ◆ 實施內容: 每人每年可享十萬元扣除額
中低收入生活補助 補助對象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達補助標準者。受理窗口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 實施對象: (1)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 (2) 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 (3) 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合計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二百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 (4)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 實施內容: (1) 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八千二百元;列冊低收入戶之輕度身心障礙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四千七百元。 (2) 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四千七百元;輕度身心障礙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就學費用減免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國內學校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就學費用系指學費、雜費、學分費及學分學雜費。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並包括實習實驗費。 ◆就學費用之減免基準如下: (1) 身心障礙程度屬極重度及重度者:免除全部就學費用。 (2) 身心障礙程度屬中度者:減免十分之七就學費用。 (3) 身心障礙程度屬輕度者:減免十分之四就學費用。
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 為鼓勵特殊教育學生向學,依原特殊教育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接受國民教育以上之特殊教育學生,其品學兼優或有特殊表現者,各級政府應給予獎助;家境清寒者,應給予助學金、獎學金或教育補助費。 ◆ 實施內容: 身心障礙學生具有學籍者,得依其學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下列規定申請獎補助: (1) 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發給獎學金: (一)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包含特殊教育學校)之輕度視覺障礙者,五千元整。 (二)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包含特殊教育學校)之中度以上視覺障礙者,六千元整。 (三)就讀大專校院之輕度視覺障礙者,三萬元整。 (四)就讀大專校院之中度以上視覺障礙者,四萬元整。 (2) 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發給補助金: (一)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包含特殊教育學校)之輕度視覺障礙者,三千元整。 (二)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包含特殊教育學校)之中度以上視覺障礙者,四千元整。 (三)就讀大專校院之輕度視覺障礙者,一萬元整。 (四)就讀大專校院之中度以上視覺障礙者,二萬元整。
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 教育部為鼓勵身心障礙終身學習,因此設立本辦法補助非正規教育(係指在正規教育體制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提供社區居民終身學習活動之教育機構)課程之學費。 ◆ 實施內容: (1) 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者:學費補助全額。 (2) 中度身心障礙者:學費補助十分之七。 (3) 輕度身心障礙者:學費補助十分之四。
創業貸款補助 勞委會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創業,辦理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協助有意願自行創業的身心障礙者並提供創業方面的諮詢及相關服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身心障礙者之創業輔導服務,依下列方式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創業諮詢、創業指導、創業知能研習、其他身心障礙者創業服務。 創業貸款補助申請人除符合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資格者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 年滿20歲至60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 具工作能力、創業意願與能力之身心障礙者。 (3) 未曾獲中央或地方創業性貸款者。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身心障礙者參加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各類全時(日)職業養成訓練或轉業訓練,其訓練期間達一個月(含)以上者,其訓練期間每人每月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訓練生活津貼,最高以十二個月為限。詳細申請資訊請洽中央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
身心障礙者牌照稅減免 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法取得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須為同一本戶口名簿之成員或於同一地址辦理分戶設籍,且有親屬關係,並不得作營業使用,車籍與戶籍須一致)。 ◆ 申請文件: (1)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 (2) 行車執照影本。 (3) 戶口名簿影本。 (4) 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私章。 (5) 同一戶籍具有親屬關係之駕駛人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以上均請檢附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 身心障礙者停車專用識別證 駕照與行照所有人為障礙者本人或與其同一戶口名簿或同地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持身心障礙手冊者不含同地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行車執照之車輛種類須為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車或自用小客貨車(持身心障礙證明者不含自用小客貨車)。 ◆ 申請文件: (1)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2) 身心障礙者或與其同一戶籍或同地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之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持身心障礙手冊者不含同地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機車須註明特製車)。 (3) 身心障礙者或與其同一戶籍或同地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之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持身心障礙手冊者不含同地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機車須註明特製車)。 (4)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5) 應備之行照及駕照影本需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同一戶籍內家屬持有(不含同地址分戶之家屬)。 (6) 申請人及代辦人印章。 (7)已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者,換發新證時,舊證請一併繳回。 檢齊應備文件後,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辦。 ◆備註: (1)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使用期限最長為五年,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申請人應重新申請。如有遺失、損毀不堪使用,申請人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持原專用停車識別證申請補發或換發。 (2)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家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 (3) 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置於汽車檔風明顯處或黏貼機車車首,並隨身攜帶身心障礙手冊,以供查核驗證。
中華電信提供身心障礙人士「關愛系列」方案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障礙類別為「視覺障礙」、「聽覺機能障礙」或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辦理(註:屬「多重障礙」者,其多重障礙之單項類別需具上述障礙之一,亦符合辦理資格) ◆行動電話月租型資費優惠: (1) 資費2G 88型,每月加送一倍抵用國內通信費之金額88元(即繳月租88元,原僅可抵用88元國內通信費,另再加送88元,共可抵用176元國內通信費) (2) 資費3G 183型,每月加送一倍抵用國內通信費之金額183元(即繳月租183元,原僅可抵用183元國內通信費,另再加送183元,共可抵用366元國內通信費) 請攜國民身分證及身心障礙手冊至全區中華電信營業窗口申辦
台灣大哥大身心障礙優惠方案 針對持有殘障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士,台灣大哥大在2007年推出月租費折扣方案,若用戶搭配特定資費可享月租5折,並贈送免費通話費及簡訊;此方案推出後確實有益於身心障友溝通之需求,故於2008年擴大推出身心障礙優惠方案,目前大部分之資費方案,皆可享有免費網內外簡訊共計400則。 請洽台灣大哥大24小時服務專線:手機直撥188(免費)或02-66062999
申請公益彩券經銷商資格審查證明書核發 申請甲類公益彩券經銷商(即刮刮樂),身心障礙者本人需先至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或其他辦理單位申請資格審查證明,再至中國信託辦理經銷證。 ◆應備表件: (1)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2) 身分證正本。 (3) 印章。 (4) 照片2吋1張。 如有疑問亦可詢問公益彩券辦理單位中國信託 電話︰0800-024-999 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國內大眾運輸業者,對於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者一人,就其搭乘國內固定路(航)線、固定班(航)次之國內路(航)段之票價,應予以半價優待並得優先乘坐;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者一人依前條規定請求半價優待、優先乘坐者,應於訂位、購票或劃位時主動告知其身分,並應出示身心障礙者證明文件供查驗,並登錄姓名、身分證字號。 得參加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凡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各級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並符合下列該等級考試資格者: (1) 三等考試:18歲以上,公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技術人員限相關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2) 四等考試:18歲以上,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3) 五等考試:18歲以上,不限學歷。 每年一月份報名考試、四月份舉辦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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