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08/02/24 pm03:29:01
撰文:路人
內容:
男生RP兵役問題 免役條件: 1. 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度),依徵兵規則第17條,直接到公所申請免役。輕中度仍要接受兵役體檢判定體位 2. 申請複檢(檢附診斷證明書),依體位區分標準163項(視網膜疾病)判定免役,複檢時如果沒有做電生理(ERG,EOG,VEP...))及視野檢查,記得要求做檢查,之前我複檢到三總,只有檢查眼底,其他檢查沒做,結果被判常備役乙等,如果你在軍方認可那7家指定醫院(台大,台北榮總,內湖三總,台中榮總,成大,高雄榮總,花連慈濟)有病歷,則更有說服力。其實有些RP是已當完兵,或在軍中被驗退,因他們事先不知有RP,如果已知是RP且未當兵,以上資訊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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